天津河东轻量化纯电动货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天津******轻量化纯电动货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公示日期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天津******轻量化纯电动货车建设项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业五街**号天津******天津天发源环境*******. 项目概况天津******拟投资*****.**万元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轻量化纯电动货车建设项目。拟建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进行技术改造,在现有车间*内新建*条焊装生产线;对现有总装生产线进行局部改造;在现有闲置车间*内新建*条电池包装配线、*条电机装配线和*条电控装配线,本项目不设冲压、热处理、涂装等工序。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辆纯电动货车的生产能力。*.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及打磨过程产生的烟尘粉经密闭焊接房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套纤维滤筒除尘器收尘处理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P*排放;涂胶废气经封闭涂胶房负压系统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净化处理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P*排放;烘干废气经负压全部收集后,经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P*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P*排放。(*)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淋雨试验废水和新增职工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淋雨试验废水一并经废水总排口外排,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地下水:在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的情况下,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焊机、打磨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转及试车噪声,经相应的隔声与距离衰减后能够实现厂界达标。(*)固体废物:废密封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处置;滤筒过滤的颗粒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拟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市容部门及时清运;餐厨垃圾,拟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年*月*日—****年*月**日建设单位分别于****年**月**日在天津天发源环境******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于****年**月*日~****年**月**日在天津天发源环境******网站上进行了“天津******轻量化纯电动货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分别在《天津市城市快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以及现场张贴公示,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共发放问卷调查***份,调查显示,公众同意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