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改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决定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贺利氏信越石英(中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二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甲*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贺利氏信越石英(中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二期)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明湖街**号贺利氏信越石英(中国)有限公司沈******本次二期验收内容为新建**m*地下丙烷储罐一座,丙烷最大存储量*.*t/a;新增全新风空调机组燃烧器**台,**m高排气筒*根,**m高排气筒*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装袋暂存于厂区库房,定期出售;废水处理站废渣(含有氟化物)、废切削油泥、油渣、废弃化学品包装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SST设备运行时间短产生的废液尚未更换,已与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