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新建4000t/a丙烯酸树脂、1000 t/a醇酸树脂、5000 t/a工业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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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t/a丙烯酸树脂、**** t/a醇酸树脂、**** t/a工业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武******:你公司报送的《新建****t/a 丙烯酸树脂、****t/a 醇酸树脂、****t/a工业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及嘉鱼县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已收悉。根据《报告书》和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该项目位于咸宁市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厂区中心坐标E***.***°,N**.***°,占地面积*****.* m*,建筑面积*****.*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本项目采用化学合成工艺生产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及工业涂料,设计产能为醇酸树脂****吨/年;丙烯酸树脂****吨/年以及工业涂料****吨/年(包括环氧树脂涂料****吨/年;醇酸涂料***吨/年;丙烯酸涂料****吨/年以及水性涂料****吨/年)。项目建设包括*栋生产车间、*栋原辅材料仓库、*栋产品仓库、*栋办公楼以及*栋综合楼,另外配套建设罐区、分析室、维修房、锅炉房及相应的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及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等环保工程。本项目符合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专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将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回用水系统。全厂的排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设备冷却循环水、车间地坪冲洗水及分析室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车间地坪冲洗水与实验室废水经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及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排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项目投配料产生的粉尘、工艺有机废气、天然气导热油加热炉的燃料废气、食堂油烟及工艺过程、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等。投、配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米烟囱外排,外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工艺有机废气主要为反应釜反应过程的不凝有机废气,经集中收集、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米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中相应标准要求;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尾气经**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燃气锅炉的相应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后,通过预留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其排放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的排放限值要求。对于储运、装卸、车间工艺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和粉尘,通过减少源强、增加屋顶排气装置、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小对周边环境和厂内工作人员的影响,液体原料储罐大小呼吸所排放的有机废气量采取改进密封方式,设置呼吸挡板、氮封、设置回收系统、改进装卸方式、空气温差、加强科学管理等措施,降低有机液体的无组织排放。各类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相应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环境、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新港潘湾工业园管委会须尽快做好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和补偿工作,拆迁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正式生产。(三)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对各类泵、风机等高噪设备采取隔间、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限值要求。(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危化品废包装等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并在实施转移前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并配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五)项目厂区应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要求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废水收纳管网及污水池泄漏、危险废物随意堆放等现象发生,确保不污染厂区及附近地下水。(六)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只设一个污水总外排口。规范设置地下水永久性观测井,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定期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监督检查。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七)加强环境管理,按《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要求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注意相关危险化学品运输、贮存、使用全过程风险防范。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禁私自停运环保设备,杜绝废水、废气事故排放。项目需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池,其有效容积能满足事故应急需求。(八)企业应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t/a,氨氮:*.***t/a,二氧化硫:*.****t/a,氮氧化物:*.****t/a。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按照咸宁市环境保护局总量减排于污染防治科提出的方案调剂,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指标粉尘(颗粒物):*.****t/a、VOCs:*.**t/a,作为后期监管考核指标,在生产时应加强管控。四、项目竣工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向我局申请排污许可。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生产。五、请嘉鱼县环境保护局做好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咸宁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稽查。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咸宁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