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萍乡市生活垃圾、污泥干化焚烧发电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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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生活垃圾、污泥干化焚烧发电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萍乡市生活垃圾、污泥干化焚烧发电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建设东路***号项目名称萍乡市生活垃圾、污泥干化焚烧发电项目扩建工程建设地点湘东陶瓷工业园建设单位中******环评机构北京中环******建设项目 概况本项目属扩建工程。项目采用焚烧炉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回收余热发电,焚烧的生活垃圾来自萍乡市下辖二区二县(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和上栗县)的城镇及乡村,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t。本项目年发电量约****万kW·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垃圾渗滤液(***m*/d)、倾卸平台、引桥地磅及垃圾车冲洗废水(**m*/d)、化验室废水(*m*/d)、主厂房地面冲洗水(*m*/d),化水站排水及锅炉排污水(**m*/d)、初期雨水(**.**m*/次)和生活污水(*m*/d);间接循环水系统排水(***m*/d)和净水系统排水(**m*/d)等。生产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磷酸盐、NH*-N及少量重金属等。垃圾贮坑底部设置渗滤液收集装置,垃圾渗滤液、垃圾倾卸平台地面及垃圾车冲洗废水一并进入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m*/d),采用预处理+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工艺处理后,水质可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表*中标准要求,其余部分(**m*/d)外排;化水站排水及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灰渣冷却,不外排;间接循环水系统排水及净水系统排水作为清下水纳污水管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主厂房地面冲洗废水和化验室废水、渗滤液处理站尾水一起通过全厂废水总排口排入陶瓷产业基地污水管网,进入湘东区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杞木河。渗滤液处理站排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表*标准(总汞、总铅、总铬、六价铬、总砷等*项指标)和萍乡市湘东区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常规指标);主厂房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低浓度废水执行湘东区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大气环境影响:垃圾焚烧炉烟气采用*套SNCR(炉内喷尿素溶液)+半干法(Ca(OH)*)+干法(Ca(OH)*干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项目烟气中二噁英污染主要采用燃烧控制技术进行防治,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炉温控制在***℃~****℃之间,烟气停留时间不小于*秒;焚烧炉高温废气通过余热锅炉以热交换形式急冷降温,控制烟气温度在***~***℃区间的时间小于*s;在布袋除尘器入口前烟道设置二级活性炭喷射装置,活性炭吸附的二噁英被布袋除尘器捕获并作为飞灰排出,二噁英最终排放浓度小于*.*ngTEQ/m*。SNCR脱硝效率**%,半干法+干法处理工艺脱硫效率**%,脱酸效率**%,除尘效率**.*%,Hg、Cd重金属去除率为**%,Pb重金属去除率为**%,二噁英去除率**.*%,尾气经*根**m高烟囱排放,外排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可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表*中标准要求。项目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的垃圾运输车辆,对垃圾贮坑采取密闭设计,臭气经引风机送焚烧炉作助燃空气,保持负压操作,防止臭气外逸。完善焚烧车间的密闭、通风设计,厂房内保持负压状态,抽出的空气引至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厌氧反应池、污泥处理系统均采用封闭结构,利用抽风机将臭气送入垃圾仓,最终作为助燃空气送入焚烧炉,进一步减少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恶臭排放。熟石灰库为半封闭仓库,飞灰稳定化系统采用封闭输送装卸,灰渣采用封闭贮存,加强各设备、管道的密闭,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建成后,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NH*和H*S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及加强车间外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渣(*****t/a)、废耐火砖(*.* t/a)、水处理污泥(***t/a)、废过滤膜(*.*t/a)、废活性炭(*t/a)等一般固体废物,固化后焚烧飞灰(HW**,****t/a)、破损布袋(HW**,*t/a)、废机油(HW**,*t/a)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t/a)等。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号)等国家相关政策及法规要求,焚烧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炉渣、废耐火砖暂存于主厂房内的渣库,全部交由山******下属机构萍******进行综合利用。炉渣坑设计规模约***m*(按*日产生量设计),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Ⅱ类场设计运行与管理,采取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焚烧飞灰采用有机螯合剂和水泥固化处理,经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入场要求后,由专用车辆送往萍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定的飞灰填埋专区处置(见萍城管函字〔****〕*号);飞灰仓设计规模为***m*(按*日产生量设计),飞灰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执行,采取密闭、防雨、防腐、防渗及防扬散等措施。破损布袋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暂存于烟气净化厂房内,废机油暂存于暂存库,暂存库严格按照GB*****-****中的暂存设施设计原则、危废堆放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过滤膜交由原厂回收处理,厂区生活垃圾、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均返回焚烧炉焚烧处置、不外运。*、地下水影响: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垃圾、辅助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对垃圾卸车间、垃圾库、药品间、飞灰稳定化间、固废暂存库等场所进行硬化并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对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收集池、反应池、沉淀池、应急池等场所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在厂区固废暂存库及周边敏感点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