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榆社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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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第 *号)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严控大气污染,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此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禁火区域:本县行政区域内,除城乡居民生活居住区、企业厂区以外的区域。
三、禁止行为:
*、严禁烧田埂、秸秆、杂草、树叶、干柴等可燃物;
*、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及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乱丢烟头火种、野炊、明火照明、烧火取暖、烧木炭、烧山驱蜂驱兽;
*、严禁进行违规爆破及使用枪械狩猎;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擅自炼山等生产性用火行为;
四、防范措施:各乡镇、各林场、各相关部门应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职尽责,加强管控,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五、处罚措施:凡违反本令规定的,由县公安、林业(森林公安)、环保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可以并处);造成经济损失的,以最高上限进行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令自****年*月*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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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县人民政府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