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市栖霞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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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受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的委托,就“南京市栖霞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委托运营管理项目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南京市栖霞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委托运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JSDY-****F***)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人将南京市栖霞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整体委托投标人进行管理与运营,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项目预算: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年*月*日下午**:**
评审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号*楼会议室
评审小组名单:刘涛 尹亮君 丁莉 付勤 陈卫民(采购人代表)
五、评审结果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汉口路**号
中标金额:壹佰贰拾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元)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
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栖霞区*个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栖霞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整
六、代理服务费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七、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号*楼
邮编:******
联系人:杨悦 聂倩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
采购单位: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
联系人:马新闻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号仙林商务办公中心****室
八、本采购结果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将质疑文件,包括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送至江苏******,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