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504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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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环批〔****〕**号 陕西延长******: 你公司已将《陕西延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我局,结合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报告(榆环评函[****]***号)、靖边县环保局预审意见(靖环函[****]***号),现批复如下: 一、陕西延长*********项目属中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工艺主装置,并同步建设相应的公用辅助设施,项目试验期为****h。 二、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落实项目废水治理措施以及固体废物的处置途径。 五、加强环境风险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将本项目风险防范纳入现有风险防控体系,并对现有全厂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六、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内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根据污染物浓度及其变化规律,采取必要、合理的防治措施。 七、项目试验期为****h,项目完成试验任务后,装置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试验装置进行拆除。 八、建设单位应在环评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送靖边县环保局备案,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管。 榆林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公告期限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榆林市环保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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