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塑料软包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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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塑料软包装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南昌支路*号*-* 建设单位: ******市北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在青岛市市北区南昌支路*号*-*实施。项目租赁青******(原小水清沟村委)现有*F厂房一栋,总占地面积***m*,总建筑面积***m*,无新建建筑。项目主要从事加工包装材料(复合软包装材料、印刷软包装复合材料)。项目夜间不营业,不设食宿。项目不涉及化学危险品。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全自动干式复合机、自动分切机、连续封口机、电烘箱等。项目设危废暂存间*处(**㎡),位于一楼东南角处。项目办公区冬季采暖、夏季制冷均采用分体式空调。项目不设锅炉、冷却塔和换热站。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等级标准要求。(二)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布复合(涂色)和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项目分切机、复合机等产噪设备须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隔音、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等。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经营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转运及暂存间的设置须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五)建设单位应使用低挥发性物料,采用高效涂装技术,提高物料利用率。建设单位应记录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排放去向以及VOCs含量;建设单位应记录废气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的保养维护事项和主要操作参数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六)建设单位应将VOCs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口及周边环境质量状况开展自行监测,并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号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