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19年3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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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年产**万吨商品混凝土龙岩市上杭县官庄畲族乡新风村兰屋圩上杭县英华混凝土搅拌站******该项目位于龙岩市上杭县官庄畲族乡新风村兰屋圩,租赁新风村集体土地,面积约***m*,作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用地,主要设置搅拌区、生活区和原料砂石堆场。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定量下料—搅拌—出料—成品,设计生产规模**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完善场地雨污分流;砂石不得在厂内清洗;车辆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全场应合理设置喷淋系统,控制生产、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下料及搅拌区域应进行加盖处理;水泥仓顶部设置脉冲式滤袋装置。*.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通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及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沉淀渣经适当脱水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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