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年产8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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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信息分类:**Z/******/**发布机构:长丰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 名  称:[公众参与]******年产****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内容分类:信息公开目录公共监管信息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号:关 键 词:信息格式:DOC有 效 性: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暂无 内容概述:[公众参与]******年产****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委托******承担“年产****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一)建设项目基本******拟投资****万元,在长丰县庄墓镇侯集社区建设“年产****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项目系租赁合肥******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m*,拟建设*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新增****吨再生塑料的生产能力。(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大气污染:主要为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等。(*)废水污染: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循环冷却水。(*)固废污染: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灯管以及生活垃圾等。(*)噪声污染:主要为机械设备、风机等设备噪声。(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废气:生产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经集气罩收集再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产冷却循环水回用不外排,故对项目区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及消声等降噪措施。(*)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库安全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经以上环保措施治理后,各种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四)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要求,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可行。(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乔总联系电话:***********(六)承担评价任务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信函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金域华府写字楼*#****(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您对项目的了解程度;*、您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满意程度;*、您认为项目所在地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或影响;*、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其他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九)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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