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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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山******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地址港口镇兴港中路***号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项目名称中山******迁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中路**号建设单位中山******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中山******由于生产需要,项目由 “中山市东区鳌长路**号”搬迁至“中山市沙港中路**号”, 项目迁建后,总投资****万元,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从事五金展示柜、有机展示柜、木器展示柜生产,年产五金货架展柜*.*万套、木展架*.*万套、有机展架*.*万套。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生产废水委托给具备相关废水处理能力机构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落实各项消声、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
*、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