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东院建设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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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东院建设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东院建设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编号:TC***V*FV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号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号院*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东院建设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基本概况: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及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有检测工作结束为止。采购内容:检测的项目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本工程范围内的建筑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完成上门(包括但不限于加工制作及现场施工场地)收样及提供检测报告和技术报告、技术指导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工作。采购用途:完成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东院建设工程工程质量检测等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具有省部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证书合格有效; (*)供应商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合格、有效。资质证书副本中的专项检测检测项目应包括本招标范围的检测项目(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号院*号楼)***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购买标书时须携带如下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嘉苑饭店(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