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昊信实业有限公司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黄江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黄江镇聚富路**号 邮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刁朗金朗一街**号*栋***室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重庆******项目概况:******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刁朗金朗一街**号*栋***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东经***° *'**.**")。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主要从事耳塞的加工生产,年产量为***万个。全年工作***天,每天一班,每班*小时。员工人数**人,在项目内住宿,不就餐。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环境环保措施
项目不设厨房,故无炊事油烟和火烟产生和排放。
项目注塑成型、喷脱模剂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总VOCs(非甲烷总烃)。项目拟将注塑成型、喷脱模剂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对注塑成型、喷脱模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一起经“紫外光催化氧化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及处理效率为**%,排气筒不低于**m),参考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及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水环境环保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再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达标排放。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声环境环保措施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固体废弃物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