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福建漳州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码头工程项目防波堤工程施工答疑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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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码头工程项目防波堤工程施工答疑补充(三)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如下:对于福建漳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码头工程项目防波堤工程施工答疑补充(二)中的“问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章···*.*石料供应···要示提供相关文件”、招标文件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款“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石料供应协议(含价格)”···否则可能造成投标被否决。由于目前还处于投标阶段,只有中标人方可与供应商签署正式的石料供应协议(含价格),潜在投标人若在投标前签署正式的石料供应协议(含价格),将可能产生经济纠纷等法务风险,不利于项目建设。可否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含价格的石料供应意向书?回复:为保证本工程石料供应能稳定和顺利,投标人需提供含有价格且有约束力的石料供应协议。协议可以中标作为生效条件。” 答复补充说明如下:石料是本工程的关键材料,为保证将来石料供应合同履约的顺利,需要投标人提前锁定石料来源,各投标人须在招投标阶段提供有约束力的石料供应协议。现阶段的石料供应协议应在条款的设置上参照成熟的做法,保证一定的灵活性,合规合法规避可能产生经济纠纷等法务风险。该协议约定的内容及将来可能的调整不得作为将来合同执行中进行变更或索赔的理由。请收到此澄清函后在下表中盖章签字确认收到后请扫描发至litt*@***.******.***,谢谢! ******名称:(签章)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