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一期工程外排水、水平衡、毒性试验专题论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单〔****〕***号品目采购单位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项目名称:神******煤制烯烃项目一期工程外排水、水平衡、毒性试验专题论证项目编号:包采单〔****〕***号采购目录:服务类\专业技术服务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相应规定(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神******一期项目对黄河水质影响专题论证》由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编制,现已完成专题论证影响黄河流域的示踪实验,外部环境监测等,在编制专题论证的过程中,为专题论证补充完善必要的数据,更好地梳理神******一期项目装置、设施对黄河的影响程度,需补充开展装置外排水监测、水平衡、毒性试验三个专题工作。由于本项目是对专题论证的有效补充完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年**月**日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金地大厦A座**层招标部采购文件售价(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金地大厦A座**层会议室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号金地大厦A座**层会议室采购人名称: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采购人地址:包头九院工业园区君诚路中段采购人联系人:辛磊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行政主管部门:九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负责人:李菲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项目预算合计:包号包组预算合计A*,***,***.**采购内容为: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服务*.*神******煤制烯烃项目一期工程外排水、水平衡、毒性试验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内蒙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