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丽水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19年03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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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丽水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序号项 目名 称建 设地 点建 设单 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 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景宁县金山垟北路延伸工程 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张村村至三枝树村段老路区域 景宁畲族自****** 项目位于景宁县鹤溪街道张村村至三枝树村段老路区域,项目工程桩号*+***.***~*+***.***为城市主干道,桩号*+***.***~*+***.***段为城市支路。主干道段设计道路宽为**~**m,支路段设计道路宽为*.**~**.**m,设计路面标高***.***m~***.***m;道路路面结构拟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为****.***m,近西北向至东南向,为原道路改扩建,涉及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两座新建箱涵及一座新建桥梁。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项目不涉及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水:施工期泥浆废水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桥梁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采用专业设备;设置沉淀池。施工材料,远离水体堆放,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场地废水土地拦挡、设置临时导流沟、沉砂池,施工材料,远离水体堆放,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设备冲洗废水、机械冲洗维修废水设置隔油池、沉砂池、临时排水明沟。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主要利用当地居民住宅,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排水系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运营期配套建设雨水、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废气:施工期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采取施工车辆篷布覆盖、洒水抑尘(每天洒水*~*次)、料堆覆盖、防尘隔板、道路及车辆清洗(每日清洗*次)、设备及车辆日常养护等措施;沥青烟气购买商品沥青、不设沥青搅拌站、合理安排铺设时间;运营期间控制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管理,使路面保持完好性和整洁。(*)噪声:施工期要求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对各种筑路机械及车辆的维修养护、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规划机械作业区域等,同时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关条款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以减少施工作业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间加强规划控制、交通管理、安装限速设警示标志、道路绿化等交通标示,并且加固护栏和制定应急预案。(*)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拆迁垃圾收集后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营期垃圾统一收集清理;道路维护产生的废渣及时清运处理综合利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丽水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环保窗口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景宁县行政审批中心二号楼*楼 生态环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