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新建25000立方米成品储存库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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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立方米成品储存库项目德清县新安镇舍西村 浙******新浙******新建*****立方米成品储存库项目选址于浙江省德清县新安镇舍西村,利用公司现有闲置场地内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新建*****立方米成品储存库,用于成品储存及水泥中转储存,新增储存库配套设施:均化设备*套、提升机*套、吸泵*套,新增配置变压器容量***KVA。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个成品储存库,*****立方米成品储存的能力。该项目经德清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信息表,项目代码为:****-******-**-**-******-***。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以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类型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周围环境属于非环境影响敏感区,因此本项目可不进行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施工期:通过采取限速、洒水及保护路面整洁、设置固定的堆棚或加盖塑料布等措施后,车辆行驶扬尘及堆场扬尘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程度及时间都将较为有限,其施工期颗粒物排放能够达到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的二级标准,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营运期:在项目方安装好各除尘措施并在各除尘措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各成品库排气筒出口处粉尘排放浓度预测可以达到GB****-****《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表* 现有与新建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至新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固废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噪声在对厂区内设备进行合理布置的前提下,生产噪声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预测厂界噪声环境敏感点预测值均能满足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年*月** 日-****年*月**日)。联系人:德清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号德清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