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隆德县杨河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补充通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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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杨河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补充通知(一)
一、项目名称:隆德县杨河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二、首次发布公告时间:****年*月**日
三、招标人: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张世宏
电 话:***********
地 址:固原市隆德县人民路**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何晓静、许芳
电 话:****-*******、***********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汇处西北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楼
五、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上同)。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招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招标文件中有关计价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GB*****-****《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隆德县杨河中学教学楼施工图纸;
(*)****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宁夏回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宁夏回族自治区费用工程计价定额》;
(*)依据工程类别确认书,工程类别为三类,企业类别为三类;
(*)材料价格采用宁夏造价信息****年*期发布的隆德县材料价格及《宁夏安装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对于未发布的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
(*)宁建(科)发【****】第**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宁夏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实施意见》;
(*)宁建(科)发【****】**号《关于对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调整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宁建(科)发【****】**号关于调整增加****宁夏《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伤保险等费用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宁建(科)【****】**号文件;
(**)税金:**%;
其他说明:
(*)暂列金按分部分项的*%计入,共计******元;
(*)根据建设单位意见镀锌金属墨绿色成品黑板、成品白板、成品储物柜不计入。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工程类别”:叁类工程。
*、请各投标单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及修改文件处自行下载本项目总说明、控制价汇总表和清单。
*、请各投标单位于****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分(周末正常休息)******(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汇处西北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楼)领取暗标封皮,过时不候。
六、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企业类别”:二类;现变更为:企业类别:三类。
七、补充通知发布媒体:
《中国建设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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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