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龙海市原工商大楼三、四层办公场所及庭院修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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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原工商大楼三、四层办公场所及庭院修缮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龙海市原工商大楼三、四层办公场所及庭院修缮工程;
*.招标人:龙海市****** 地址:石码镇人民路**号;
招标人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小郭; 联系电话:****-*******;
*.交易地点:龙海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号四楼开标大厅);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评标定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对龙海市原工商大楼三、四层办公场所及庭院进行改造修缮工作,包括主楼结构的抗震加固,以及屋面的绿化配套等。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元);
*.中标候选人:福****** 中标价:¥*******.**元;
项目负责人:周渊波 注册编号:闽************;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
资质类别及等级:叁级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其他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凯裕(组长)、陈勇、吴荣坤;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龙海市******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