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新安县石井镇区连接山头岭村道路改建工程中标公告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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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石井镇区连接山头岭村道路改建工程 中标公告澄清 ******受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安县石井镇区连接山头岭村道路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现发布澄清公告: 一、澄清内容: *、原中标公告中 “二、开标记录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元)投标质量等级投标工期 (日历天)项目经理及注册证书编号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河南*************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刘高攀 豫************无*************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陈立世 豫************无河*************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李小亮 豫************无*************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席志欣 豫************无 现澄清为: 二、开标记录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元)投标质量等级投标工期 (日历天)项目经理及注册证书编号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河南*************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李小亮 豫************无*************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陈立世 豫************无河*************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刘高攀 豫************无*************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席志欣 豫************无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联系方法: 招标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石井镇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创业路与鸿都路交叉口西南角时代公寓****室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 四、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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