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质量核查“实名制”,确保污普数据高质量——普洱市全力落实第二次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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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普洱市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质量核查反馈的意见,确保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普洱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因症施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普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实名制”质量核查及整改工作。一是质量核查意见“实名制”。要求全市范围内分级组成质量核查组,再开展至少*轮全覆盖质量核查,所有质量核查人员对自己核查的普查对象逐一提出质量核查意见并签字确认,该“实名制”质量核查意见进入“一企一档”。二是整改责任人员“实名制”。要求所有普查对象确定整改责任人员必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分管环保领导及环保科室负责人等*人,对各级核查人员提出的核查意见及时进行逐项整改;报的表格需经整改责任人员同时签名确认。三是第三方开展专家“实名制”。要求普洱市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专门聘请专家开展质量核查,专家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建议签字确认。四是实行双日调度“实名制”。从****年*月**日起,市、县(区)两级污普办分别明确*名人员负责双日调度,要求县(区)级将*日内的质量核查清单及整改情况报市级,层层督促整改到位。截至*月初,普洱市已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省级质量核查整改工作,污染源普查数据填报情况满足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逻辑性、准确性的要求,“实名制”质量核查工作方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