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产及服务用车车辆购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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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及服务用车车辆购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生产及服务用车车辆购置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评审日期: ****年**月**日 公示日期: ****年**月**日 公示期限: *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经营满两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企业。 *)供应商应具备汽车经销资格,并能提供良好的原厂售后维修保养服务,在包头市区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友谊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刘媛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栋十三层****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项目负责人: 高丽波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B ****年**月**日 ***,***.** 包头市****** 包头市东河区铁西区建设路北**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第二标包:客货车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的车辆是全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不低于国Ⅴ排放标准、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 * ***,***.** ***,***.** 评审成员: 李玲 赵梦霞 苗宇光 陈静 金海峰 王淇 王耿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内蒙古腾飞******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