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川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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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塘厦镇迎宾大道*号十三楼 邮编:******项目名称:东******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鹿苑路***号*栋***室建设单位:东******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东******属于新建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WP*D**,厂房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鹿苑路***号*栋***室(北纬**°**’*.**”,东经***° *’**.**”)。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为***m*,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器件、显示器件及配件、机电设备配件、工控产品及配件、研磨抛光材料、光电设备、数码产品保护膜、数码设备。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年加工生产手机钢化膜**万张。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 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钢化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项目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处理;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放至市政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不设厨房,故不会有厨房油烟废气的产生和排放。项目无相关工艺废气的产生及排放。 三、固废处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AF膜、PE保护膜******回收处理;项目废清洗剂罐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指定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噪声处理措施: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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