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新蒲新区洛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核心区1、2号路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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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新蒲新区洛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核心区*、*号路景观绿化工程监理招 标 人遵义洛安******招标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贵州******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建******总监理工程师邓晓东报 价******.**元总 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有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三维******总监理工程师张卫红报 价******.**元总 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有第三中标候选人******总监理工程师宋寿丽报 价******.**元总 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有公 示 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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