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南极磷虾资源高值化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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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极磷虾资源高值化开发利用产业链协同创新与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前程社区 建设单位: ****** 文件名称: 关******南极磷虾资源高值化开发利用产业链协同创新与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青环城审〔****〕**号 发文时间: ****年**月**日 审批决定全文: **.jpg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通讯地址: 城阳区德阳路***号 邮政编码: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