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标准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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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标准件加工 建设地点: 三城路与姜家路交叉路口西***米 建设单位: 平******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标准件加工平******位于白沙河街道张戈庄三城路与姜家路交叉路口西***米,东临青******,南临姜家路,西临青岛吉利食品厂,******铸铁件生产、标准件加工项目已于****年*月**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审[****]***号),铸铁件未建设,标准件生产工艺发生重大改变,******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从事标准件加工,年产标准件***吨。生产工艺:(*)线材→拉丝→冷墩→切边→搓丝→去油→正火→包装→成品。(*)线材→拉丝→冷墩→去油→热墩→抛丸→折弯→包装→成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抛丸、拉丝废气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高度为**米的排气筒排放(P*),热镦、正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根高度为**米的排气筒排放(P*),废机油、废含油锯末、废机油桶、静电油烟净化器回收废油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平度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通讯地址: 北京路**-*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