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18年12月29日拟作出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加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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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工作规程的通知》(苏环办〔****〕***号)的有关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加工项目(一期年产****万件电泳涂装产品)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验收合格的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项目名称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加工项目建设地点大丰区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为年产****万件电泳涂装产品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设备合理布局,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经验收监测单位监测,厂界噪声可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由供货商回收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脂废渣、电泳渣、废超滤膜、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依法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公众参与情况无公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幸福西大街*号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