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6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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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宜宾市蜀南大道**号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全文链接)文号发文时间*.关于对深圳市******宜宾分公司陶瓷玻璃装饰加工工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市环函[****]***号****年*月**日*.关于对******汽车配件生产销售摩托车配件销售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市环函[****]***号****年*月**日*.关于对宜宾天立国际学校天立国际学校教学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市环函[****]***号****年*月**日*.关于******煤改气节能减排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市环函[****]***号 ****年*月**日*.关于******煤改气节能减排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市环函[****]***号****年*月**日*.关于对******石油天然气采输储运新型材料装备产业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市环函[****]***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