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西环路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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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西环路周边区域(张泉庄村、张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公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授权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西环路周边区域(张泉庄村、张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项目。公示内容如下:一、采购人名称: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西环路周边区域(张泉庄村、张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项目。二、拟采购的服务说明:为支持棚户区改造建设,解决改造资金问题,缓解政府财政压力,需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该项目由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授权平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代表政府实施此次采购行为,与承接主体签署购买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由承接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统一办理借款事宜。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会议纪要(〔****〕**号)》精神,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作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经专家论证确定平顶山市******为拟成交供应商。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平顶山市******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与园林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南蓝天学校*楼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论证意见表以附件形式上传,详见附件)六、公示期限:*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七、采购人、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事宜:采购人(地址):平顶山市房产管理局四楼项目工程采购科办公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财政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大厦***办公室联系人:田科长,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河******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年*月**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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