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阜阳西站站前广场人防防护工程、人防防化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示[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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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西站站前广场人防防护工程、人防防化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西站站前广场人防防护工程、人防防化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FSCG_SZ*******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钟南******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潜山市综合经济开发区
成交金额:***万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人防防护部分、人防防化部分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各类人防门等工程等所有人防防护、人防防化设备/材料加工制作、采购供货、装配(含出厂前预拼装、试运行、试验和检测)、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检验、验收、管理费、技术资料提交、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等。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配合和检查总包单位实施的各项与人防工程相关的内容。
谈判小组名单:樊伟 郭阔祥 王立新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号
联系人:祁工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阜阳市******
地址:阜阳市三清路***号市民中心二楼*-*号厅
项目负责人:周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年 ** 月**日至 **** 年 ** 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阜阳市******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