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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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长春中医药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KGSG-ZB-********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雨轩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号联系方式:杜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雨轩:***********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号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的能力。*.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楼******窗口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