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青岛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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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青岛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团结路***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团结路***号,在现有生产车间建设青岛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m*,购置汽车配件焊接生产线*条(该*条生产线中包含悬挂焊设备**套、焊接机器人设备*套、自动焊焊枪设备**套、专机设备**套、二保焊设备*套、吊具*套等相关生产设备),建设规模为年产左厢板*****件、右厢板*****件、后厢板******件、底板*****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排水系统。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处理,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的B等级标准。(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未收集的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项目需设置**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焊接设备及烟尘处理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经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表*中*类标准,临团结路一侧执行*类标准。(四)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需置于专门的危废储存场所,企业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焊渣、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末、净化器回收的焊接烟尘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其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项目厂区内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五)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六)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作业指导书,做好环境保护设施岗位培训,将环保设施纳入每日生产点检,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黄岛环保分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双珠路***号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