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 人民日报社区域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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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 人民日报社区域形象宣传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受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委托,天津市津泽******以 单一来源 方式,对人民日报社区域形象宣传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人民日报社区域形象宣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二、成交信息采购结果列表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第*包**.*******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号院人民日报社详细商品信息列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人民日报社区域形象宣传服务项目/需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项***.******.***.*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贾菲,马淑芳,郭林杰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 林先生*.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府前街*号*.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袁先生:***-********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号楼B座****.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取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计取。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八、质疑、投诉方式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宣传部、天津市津泽******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十一、单一来源文件公告采购文件:文件:人民日报社区域形象宣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df天津市津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