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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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电动车辆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江苏******受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的委托就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电动车辆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SJY****************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 *、主要内容: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拟采购**辆电动车辆,其中四轮电动车*辆,两轮电动车*辆,总投资**.*万元。 详细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自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供应商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江苏政府采购网(***.******.***.cn)。*、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 *%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 *%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的价格加成。 四、询价通知书获取 (一)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上午*时**分至****年 * 月 **日**时**分登录宿迁市洋河新区网(http://***.******.***/bzbxx/)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 (二)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询价通知书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 *月**日*:**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 *月**日*:**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市民广场西侧,纬八路与经十路交汇处)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江苏****** 姜志敏 六、询价有关信息 (一)询价时间:****年 *月**日*:** (二)询价地点: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室(市民广场西侧,纬八路与经十路交汇处)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代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姜志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富康路霸王商城*—***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光瑞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陆沟小区旁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本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为:洋河新区招投标网等媒体。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公安局洋河新区分局 江苏******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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