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容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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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南苑办事处(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市容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编号:SNZX-********
*、项目内容:市容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预算:***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 服务期: *个月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提供江苏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诚信江苏”网站(***.******.***.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月**日为止,每天*:**-**:**,**:**-**:**(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中山路**号***室。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方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或代理机构联系人沟通。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网银、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含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 开户行:南京银行新街口支行 帐 号: *****************
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号转(汇、存)入南京银行******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收据复印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年 *月*日下午**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路**号***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臧队长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号***室
邮 编:******
**、其他事项
**.*为推动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等精神,结合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鼓励各潜在供应商对其诚信档案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cn )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cn )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hodeframe****_cxda ),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if("" != ""){document.w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