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巩义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巩义市2018年村道安防工程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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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巩义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委托,就巩义市****年村道安防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巩义市****年村道安防工程。*.*谈判编号:巩财谈判采购-****-*。二、项目简要说明:*.*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期要求:**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个标段。*.*预算总额:******元。*.*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三、谈判邀请函发布媒介及日期本项目谈判邀请函于****年*月*日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四、谈判信息*.*谈判时间:****年*月**日*.*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谈判小组成员: 李公平 刘长听 孙小鹏五、谈判结果成交人:******成交人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牡丹桥东侧洛浦御博城六期**幢****号成交金额:******元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项目经理:高伟涛 证书编号:豫************六、信息发布媒介: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七、谈判服务费的收取情况:按谈判文件约定,本项目谈判服务费包干*****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八、异议和投诉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采 购 人:巩义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地 址:巩义市交通路**号联 系 人:焦女士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地 址:巩义市人民东路**号联 系 人:史先生电 话 :****-********河南**********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