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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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权利人苏黄所有的位于温江区柳城南熏大道三段***号*栋*单元**楼****号的不动产证书[产权证号为:川(****)温江区不动产权第*******号]已遗失,现申请遗失补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补办事项,公告期为****-*-**至****-*-**。公告期内对补证事项有异议的,向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补办事项。
成都市温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