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桦甸市河道采砂管理五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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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概要规划名称:桦甸市河道采砂管理五年规划(****-****年)规划单位:桦甸市水利局规划期限:以****年为基准年,考虑河道演变、水沙条件影响及河岸线变化情况,确定规划期*年,即****~****年。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为桦甸市主要河流流域,主要包括松花江流域、辉发河流域、金沙河流域、石槽河流域、木箕河流域、色洛河流域、山麻河流域、金银别河流域,共*条河流流域,总计规划河段河长***.**km。规划采区及采砂总量:桦甸市河道规划河段砂石总储量达到***.*万m*,本次规划开采深度按照*-*.*m控制,划定**个可采区,总体规划年度控制开采量为**.**万m*。(二)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桦甸市水利局单位地址:桦甸市人民路**号联系人:陈忠军联系电话:***********E-mail:******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吉******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中懋天地*号写字楼联系电话:****-********E-mail:******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接受工作委托—对规划进行分析—环境初步现状调查—再次现场调查、分析与评价—收集资料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针对规划方案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出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规划实施监测与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论,对需要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应重新按评价工作程序进行评价。*、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针对规划目标、指标、规划方案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对规划进行分析;开展环境现状与分析;根据环境现状分析结果,对环境影响进行识别,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针对各规划方案,拟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开展公众参与;拟定监测、跟踪评价计划;编写规划环境报告书。(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规划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您是否知道/了解该规划的建设;(*)您认为该规划是否有利于城市发展;(*)您对该规划采取环保措施对污染物防治是否有效;(*)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 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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