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胶州市]胶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胶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商品和服务业支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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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胶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胶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商品和服务业支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年**月**日 **时**分**秒 二级经办人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商品和服务业支出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 商品和服务业支出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 ****-**-** 起至 ****-**-** 止(*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表 采购人名称 胶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 联系人 张晗 地址 市北区北仲路**号 电话 ******** 采购项目名称商品和服务业支出 预算金额***.*万元 公示期限****-**-**至****-**-** 采购项目内容 其他金融服务[C****]*批 拟采购的标的说明 胶州市自然灾害和安全突发事件公众责任保险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于****年*月**日**:**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参加招标的单位只有******青岛分公司、中国************、中国太******青岛分公司、中国******青岛分公司联合体一家,无法满足开标条件。故按照《青岛市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管理办法》“第四章单一来源”的规定,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青岛分公司、中国************、中国太******青岛分公司、中国******青岛分公司联合体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号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本项目第一次开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根据以上情况,建议变更为单一来源形式采购。(根据:青财采(****)**号文件第四章第*条(四)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人员*姓名 吕涛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市南分公司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胶州市自然灾害和安全突发事件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公开招标,鉴于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家联合体,当日做废标处理,鉴于符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联合体只有一家,而且招标文件无不合理的条款,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人按照《青岛市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管理办法》(青财采【****】**号文)第十一条(一)项规定采购情形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 耿晓军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本项目****年*月**日**:**时开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倾向性等不合理条款。根据青财采(****)**号文第十一条*(四)之规定。同意本项目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姓名 曲哲人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青岛市昊****** 胶州市厦门路*号 联系人 马培超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名称及地址 胶州市财政局 胶州市新城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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