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宁夏法治报】海原县实施“地长制”一年 违法用地面积减少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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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法治报 第**版 记者:张剑波 时间:****年*月**日 *月**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了解到,海原县实施“地长制”加强耕地保护一年多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上一年减少**.*%,土地违法行为减少八成多。 海原县是六盘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重点贫困县之一。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力度加大,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违法“私挖乱建乱采乱占”现象凸现。对此,海原县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按照组织机构网格化、巡查监管常态化、奖惩机制导向化、保障权益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在全县实行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地长制”,有力遏制了违法占用自然资源行为。据统计,****年开展县城周边“抢占、抢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组织拆除违法建筑面积*万多平方米,恢复土地***余亩。 据了解,海原县借鉴“河长制”经验,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耕地保护管理为目标,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设置县、乡、村、组四级地长共****人。该县建立四级常态巡查机制,各级“地长”定岗巡查网格内的保护责任田。发现土地违法问题,首先问责“地长”,对“地长”责任落实情况和违法用地发生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综合考评成绩,考评不合格的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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