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灵宝市弘农涧河樱花公园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墙底区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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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灵宝市函谷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弘农涧河樱花公园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墙底区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于二O一九年三月十三日进行了谈判。根据谈判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弘农涧河樱花公园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墙底区
二、项目编号:灵公资建【****】****号、灵财竞谈采购【****】***号
三、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二O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谈判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谈判委员会成员:叶益民、姚润霞、焦旭鹏
五、中标信息:
中 标 人:******
中标金额:******.**元
计划工期:**天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陈洁
注册编号:豫************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市函谷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灵宝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层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开元大道怡馨年华小区西门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
各响应人对以上谈判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谈判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