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关于开展2019年度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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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区、新华区住建局、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沧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工作部署,请运河、新华两区住建局、民政局以及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沧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沧政办字〔****〕***号)、《河北省民政厅 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冀民〔****〕*号)、《沧州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流程》(沧建〔****〕**号)、《沧州市住建局 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准 入年审及动态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沧建〔****〕**号)和《沧州市住房保障准入条件须知》(沧建〔****〕**号)等文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尽快启动并做好****年度本辖区内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的年审工作,此项工作务于*月底前完成。未完成年审工作的,不得发放****年度租赁住房补贴。对于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的资格年审,区住房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工作后不必报送区民政部门,可直接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附件:沧州市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审核表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沧州市民政局            ****年*月**日  附件沧州市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审核表年份: 年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本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人、年、元)现住址保障方式□租金补贴 □实物配租家庭类型□低保家庭 □低收入家庭 □非低收入家庭 自有住房住址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关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房状况核定区住建局审核意见:经审核,该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保障人口 人,住房状况(符合/不符合)住房保障规定条件。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家庭收入和资产核定居委会初审意见: 该家庭城市人口 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资产情况是: 。审核人: (盖章)年 月 日街道办事处复审意见:该家庭城市人口 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资产情况是: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区民政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不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经审核,该家庭(符合/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保障人口( )人,保障面积( )平方米,同意对该家庭(继续/停止)提供住房保障。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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