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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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杜绝执法不到位问题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及评标专家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好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备案和合同备案工作,及时纠正招标文件中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认真审查甲、乙双方合同条款有无损害某方利益或国家利益的内容以及合同条款是否规范、完整,责、权、利是否明确,是否有利于合同顺利履约,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运行。 二、规范开标、评标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开评标环境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及时处置开、评标活动的异常情况。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室。其他部门的监督、监察人员可以在视频监控室参与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评标委员会(资格预审委员会)组建的监管,确保评标工作科学、公正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评标委员会(资格预审委员会)组建的监管工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评标专家应从河北省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的专业应当符合项目评标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应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即:相关专业工作满*年并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相关领域工作满**年且中级职称任职满*年或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取得国家相应执业注册资格),招标人代表的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应于评标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没有符合专家条件的人员时,应采取聘任或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积极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避免相互之间的工作干扰和政出多门现象,促进我市建筑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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