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县司法局到高岗镇督导一村(居) 一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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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确保法律服务落到实处,*月**日,县司法局副局长范冬梅率督导组一行到高岗司法所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到高岗司法所听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首先来到高岗司法所听取司法所所长李瑛鎏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查阅高岗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台账。随后,检查组先后到三江村、高镇村检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两个村的实际情况,并与三江村、高镇村村干部进行了交流,同时听取村民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中三江村罗先生还表示:“自从村里有了法律顾问,我们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升,遇到问题会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咨询,甚至通过微信就可以获得帮助,非常方便。我还经常参加法律知识讲座,从一个‘法盲’变成了现在的‘法律明白人’。”检查组到三江村检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到高镇村检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了解,督导组对高岗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给予充分肯定,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较为到位,法律顾问工作牌、律师联系方式、工作制度、服务内容能够上墙公示,顾问律师台牌摆放齐整,工作台账与记录本更新及时,能够做到单独归档。范冬梅最后强调,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抓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一是要把工作内容充分的反映到台帐上去,二是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多元化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向群众铺开,三是要继续扩大本项工作的覆盖面,切实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李嘉慧)责任编辑:黄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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