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校纪委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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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上午,校纪委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福阳教授主持会议。校纪委委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纪检监察处参加了会议。 王福阳书记组织所有参会人员对《条例》全文进行了认真学习。《条例》总共十二章,六十五条。《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监察、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认为:《条例》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严格执行。 王福阳书记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并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其作为改进作风、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好、深刻领会好、切实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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