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2019-2020年食堂主副食品所需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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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年食堂主副食品 所需供应商入围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年食堂主副食品所需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年食堂主副食品所需供应商入围; *.*招标编号:LY******-***;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蔬菜、水果、粮油、豆制品等; *.*采购预算:**万元; *.*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入围供应商家数:*家。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号吉大科技园**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近半年缴税的凭据; (*)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号吉大科技园**楼,吉林省******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号 联 系 人: 曲春雷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号吉大科技园**楼 联 系 人:李佳航 联 系 电 话:****-******** 监 管 部 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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