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舒兰市开原镇龙王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挂牌出让交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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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开原镇龙王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吉市矿交采挂字〔****〕第*号
受舒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舒兰市开原镇龙王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吉市矿交采挂字〔****〕第*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舒兰市开原镇龙王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
地理位置:位于吉林省舒兰市开原镇南*.*公里处,矿区东南方向距小龙王村*.*公里,行政区划隶属舒兰市开原镇龙王村管辖
矿 种: 建筑用花岗岩
资源储量(***b):***.**万立方米
出让年限:*年
开采规模:**万立方米/年
开采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号 X坐标 Y坐标
*、*******.**
********.**
*、*******.**
********.**
*、*******.**
********.**
*、*******.**
********.**
(****西安坐标系)
开采标高: +***米-+***米
矿区面积(km*):*.****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竞买申请人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凡参加挂牌项目竞买的申请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项目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元)。
收款单位:吉林市土地和矿业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帐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吉林高新支行
三、风险提示
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
(一)竞买人现场踏查后涉及占用林地的,自行到林业、土地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审批条件,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二)网上交易期间,竞买人实施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交易承办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未按《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标的物再行出让时,再行出让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三)交易承办方及其工作人员对该项交易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论,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该项交易标的任何担保。(四)采矿涉及的用地、青苗、林地、道路等问题,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或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解决,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五)因法律、法规规定或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需终止(中止)本次交易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六)竞得人同意承担矿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地质风险,合理设计,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四、报名起止时间和挂牌时间及方式
挂牌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五、报名及挂牌竞价方式:吉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另:如遇系统故障或系统停止运行等情况,该项交易将转为人工交易方式:*、交易地点: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解放西路**号);*、申请人需到***室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存储保证金事宜;*、如需竞价,请于****年**月**日*.**时到***开标室进行;*、本次挂牌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地点为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解放西路**号)***开标室;*、本次挂牌交易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其它事项及要求
公告期为**个工作日,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号)和《吉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吉国土资法文〔****〕*号),充分了解采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并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吉林市土地和矿业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沈闯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