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年产100吨红米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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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年*月**日我局拟******年产***吨红米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政务服务中心(辽北路*-*号) 邮 编:******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年产***吨红米红建设 项目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中******青州市方元******项目位于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中区,建设*条生产线的生产车间,设计年产***t红米红产品,建筑面积****m*;新建锅炉房安装*台*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和冬季取暖,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年用量****t,建筑面积***m*;新建原辅材料及产品仓库,其中仓储库****m*,低温冷藏库****m*。本项目设置有*个*m*的乙醇储罐,用于贮存乙醇。项目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厂界四周为田地。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运输材料车应采取专用车;易扬尘材料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措施储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主要为含沙废水,沉淀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噪声扰民;建筑垃圾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受纳场;沉砂池固体废物回用于建设,不外排;挖掘残土全部用于回填场地及厂区绿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营运期: *、废水:本项目采用真空浓缩工艺对纯水进行回收,生产工艺及设备清洗水因含有红米红成分,故还于生产、重复利用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站排水、生活污水、车间擦洗废水、锅炉循环废水。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运至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待市政下水管网铺设至本项目所在地,接入市政下水管网后,废水经处理达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废气:本项目采用*台*t/h燃生物质的锅炉提供热源,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拟采用袋式除尘器,烟气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燃煤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无组织粉尘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项目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值,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软化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废,更换时立即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纯净水产生的废过滤材料,更换后直接返回厂家,不在厂区内暂存;锅炉产生的生物质炉渣和除尘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产工艺产生的残渣,可外卖制农肥;废弃硅藻土,用于铺路或制砖;除尘器粉尘外卖做饲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安装乙醇检测器、液位监测装置和报警器,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 请吉林市昌邑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号)的规定,进行本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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