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苏州市立医院采购 “呼吸湿化治疗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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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受苏州市立医院(东区)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年*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采购单位为了满足临床需要,现需购置的呼吸湿化治疗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湿度输出范围:**-**mgH*O/L;*、消毒用管路,可进行设备自身消毒;*、湿化水罐由水瓶自动加水,可变容积≤***mL,顺应性≤*.*mL/cm水柱;最大工作压力≥**cm水柱,最大峰流量≥***L/min;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本次公示的有效期为六个月。特此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下午**:**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号楼*楼联系电话:****-********联系人:陈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