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交易公告】原鑫安科技办公楼五年租赁权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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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焦作市公共******(******)拟对原鑫安科技办公楼五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二次)。
一、转让标的信息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产权[****]-***号
*、标的名称:原鑫安科技办公楼五年租赁权招租(二次)
*、转让底价:***.**万元
*、标的基本信息:原鑫安科技办公楼位于焦作市解放区北环路**号-**(焦作市民主路与北环路交汇处西南角),总层数**层(含地下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期*年。目前房屋现状为闲置,楼内水、电不通,电梯、取暖、卫生排水设施已不能使用。房产证号:焦房权证解放字第*********号,无土地使用权证。
*、核准或备案机构:焦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交易条件
*、公告开始及截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不自动延期;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受让方支付完交易费用后需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交接,受让方应当积极配合交接工作;(*)租金支付方式:分期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协议约定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原鑫安科技办公楼租赁协议》,该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及所有交易费用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如因意向受让方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或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原鑫安科技办公楼租赁协议》,或未能按约定按时支付转让价款的,承租方须承担因违约给出租人及相关方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其原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租赁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交易过程中的增值税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天然气费、暖气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使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工商、税务、环保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私自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房屋租赁期使用用途要求:禁止一切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协议时,除按协议规定按时缴纳租金,在第一次缴纳租金时,还应缴纳协议履约保证金**万元整,装修结束待验收合格后退还承租方;(*)受让方须知悉办公楼顶楼*间(约**m*)为联通基站(年租金人民币****元),协议签订后可根据承租方意愿转租或搬迁。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经公开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拍卖的方式转让;经公开征集到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协议转让。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须为中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
*、本次转让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登记审核;
*、需提交的资料:
(*)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财产证明(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意向受让方请携带上述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于公告期截止日**时(北京时间)前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书面受让申请并进行登记审核。受理登记时间:上午*:**-**:**,下午*:**-*:**,受理地点:焦作市人民路***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受理窗口。
四、保证金设定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发布截止日**时前交纳**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到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并以不低于公告的价格进行交易。
*、保证金金额:***,***.**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缴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缴纳
*、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旅银行焦作锦江支行
账 号:*************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焦作民主南路分理处
账 号:***************************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焦作焦西支行
账 号:********************-****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焦作焦东路支行
账 号:************
意向受让方交付保证金时,请准确预留身份识别信息,交付保证金过程中发生的转账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保证金缴纳期间不向缴纳方计付利息。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
五、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
*、注册地(住所):焦作市焦东南路*号
*、法定代表人 :王惠军
*、注册资本: 贰仟万圆整
*、企业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 *****************E
*、内部决策情况: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六、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焦作市公共******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焦作市公共******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焦作市公共******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焦作市公共******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对焦作市公共******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七、转让方联系方式
*、转让方:******
*、联系电话:****-*******
*、联系人:荆女士、张女士
*、联系地址:焦作市焦东南路*号
八、产权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焦作市公共******
*、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号阳光大厦B座
焦作市公共******
****年*月**日